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民生热点>>

青海省广播电视台违法发布“老伏膏消肚子贴”减肥广告 被罚款135000元

2019-08-08 10:55: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7日,青海市场监管局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书显示,青海省广播电视台因违法发布“老伏膏消肚子贴”减肥广告,被罚款135000元。

该处罚书指出,经调查查明,青海绿色创意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绿创)系青海广播电视台台属、台控、台管的全资公司,负责青海新闻综合频道除时政新闻节目以外的所有节目、广告及衍生产品(产业)的生产、营销、代理、发布业务。青海绿创于2019年3月10日,与西安晔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广告代理合同》,合同规定2019年3月25日至4月25日发布“老伏膏消肚子贴”保健贴广告50次,广告每播一次定价750元,广告费用按实际播出次数计算。青海卫视自2019年3月26日开播至4月11日停播,期间共发布“老伏膏消肚子贴”保健贴广告30次,按合同计算应收广告费22500元,已开出广告费发票金额为22500元。

“老伏膏消肚子贴”保健贴广告以“不管是贪吃型大肚子、产后型大肚子、中年发福大肚子、还是老年三高大肚子,只要在肚脐上贴一贴,快的三星期,最多三个月大肚子没有了,粗胳膊粗腿都不见了,身材苗条又好看,三高人群肚子小了、指标正常了,身体变好了,减掉大肚子苗条又健康 ;胆固醇脂肪肝,都正常了; 一些像三高心脑血管的疾病,就可以好转,直至消失”等内容,极力宣传“老伏膏消肚子贴”疾病治疗功能功效。

青海市场监管局认为,青海省广播电视台发布的“老伏膏消肚子贴”保健贴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的规定,青海广播电视台多次发布类似违法广告情节严重,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没收广告费用750元×30次=22500元;并处以五倍罚款112500元,合计135000元。

(责任编辑:广岛)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