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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药品零售企业被评为“严重失信”

2019-08-07 16:47: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阳江市阳东区常青药店等3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该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违法事实

撤销日期

信用评定等级

(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1

阳江市阳东区常青药店

许可证号:DB6622550

证书编号:C-GD-16-YJ-0238

注册地址: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始兴南路33

1.药品经营企业未依法经营;

2.企业未按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3.企业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

4.拆零销售药品未做好记录。

2019712

严重失信

2

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健宏药店

许可证号:粤DB6622473

证书编号:C-GD-16-YJ-0041

注册地址: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裕东六路43

1.企业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未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2.企业配备的执业药师未负责处方审核;

3.处方审核岗位的职责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

4.企业未建立药品采购、验收、销售记录;

5.企业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

2019712

严重失信

3

阳江市江城区马曹民信堂大药房

许可证号:粤DB6620597

证书编号:C-GD-15-YJ-0018

注册地址:阳江市江城区马曹下寨村十七巷5

1.企业未坚持诚实守信,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2.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

3.企业没有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

2019712

严重失信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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