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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消保委提醒:选游泳培训机构要查看资质

2019-07-29 16:32:47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合肥讯(杨林侠 记者 洪敬谱)酷暑已至,许多家长都准备给孩子报名参加游泳培训学习,但每年暑期少儿游泳培训溺水事故总时有发生,给一些家庭带来了难以弥补的伤痛。7月26日,安徽省合肥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家长在给孩子报名游泳培训班要注意要查看相关培训机构的资质。

游泳属高危险性运动,报名前要有清楚认识。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中第一个项目就是游泳。游泳首先需要一定的技术,加上水里的情况不明,即使是专业的运动员也难免发生意外,所以不可掉以轻心。另外,游泳培训参与人员的技能、安全意识和游泳场馆防护设施是否达到应有水平也对游泳培训安全起到十分重要的影响。实践中很多溺水事故的发生都是在缺乏专业人员、安全设备的非正规游泳场馆发生的。

开展游泳培训要求严格,报名时要仔细查看。正因为游泳属高危险性运动,所以相关法律法规设定了十分严格的办学要求来保障游泳培训的安全。首先开办游泳场馆不仅要办理营业执照,还要在体育部门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在卫生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室内场馆还要在消防部门办理消防许可证。除此之外,游泳培训的教练和安全员应分别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颁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这些行政许可、资质证书的取得对游泳场馆和培训人员的要求严格,都是少儿游泳培训期间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家长朋友们在挑选游泳培训机构时一定要认真查看。

游泳培训理性消费,因材施教。面对少数培训机构夸大、虚假的宣传和口头的许诺,保持理性不要轻信。充分尊重孩子个人意愿,并根据孩子身心状况、学习能力等选择适合的培训机构、课程和游泳方式等,切勿盲目跟风。游泳学习期间,家长尽量留在游泳池附近注意孩子的状况,尽量不要离开,出现突发情况及时呼叫救生员、教练员等。

发生纠纷及时投诉举报。注意保留宣传彩页、视频,留存发票、服务单据、合同文本等消费凭证,防止发生纠纷。发现没有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证件的游泳场馆及时向对应职能的行政机关举报,对游泳培训机构有虚假、夸大宣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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