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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9-07-23 18:39: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23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豆制品、冷冻饮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品658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651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等指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期抽检的37批次豆制品、29批次冷冻饮品、69批次蔬菜制品检测结果合格;抽检的347批次粮食加工品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的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的171批次食用农产品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汤原县天天生鲜仓买销售的标称安达市米香缘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炒年糕(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3/16 )、大商伊春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安达市米香缘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年糕(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3/1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二)农药残留问题

1.肇东市利民城吉昌超市销售的标称初旭武(供货商)供应的橘子(购进日期 2019/4/14),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哈尔滨市呼兰区雷氏生鲜超级大卖场销售的标称马四果业(供货商)供应的香蕉(购进日期 2019/5/5),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肇州县世纪华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依安华辰广场销售的标称徐亚云(供货商)供应的油麦菜(购进日2019/5/30),氯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其他指标问题

1.黑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南直路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辉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黑芝麻(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11/10),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2.牡丹江惠食坊全谷物食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牡丹江惠食坊全谷物食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真谷多全谷片(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11/4),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和销售、召回、下架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并依法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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