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收回绍兴易春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据公告,绍兴易春医药有限公司违反《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规定。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自2019年7月18日起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C-ZJ-14-06-0229)。
公告称,企业对存在问题逐一整改完成并经绍兴市上虞区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合格后再发还。
企业名称: 绍兴易春医药有限公司
经营方式: 零售单体
注册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下管镇工商路
法定代表人:任荷英
企业负责人:吴菊园
质量负责人:高秋夏
经营范围: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饮片)(限品种供应)、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企业所在地:绍兴市上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