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获悉,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市中市监消处字〔2019〕3号,济南易购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购进并销售无厂名厂址来源不明的商品。
对当事人购进并销售无厂名厂址来源不明的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购进和销售上述违法商品并决定处罚如下:处罚款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