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桂林市正浩义齿制作有限公司被责令整改

2019-07-11 16:33: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7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对桂林市正浩义齿制作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通报》,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号)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责令该企业于2019年8月10日以前整改完成,并报自治区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进行复查。

企业名称

桂林市正浩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蒲桂林;电话:15717738484

管理者代表

段光林;电话:13657739958

注册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信息产业园d-04地块2栋厂房2

生产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信息产业园d-04地块2栋厂房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300079090490e

许可证号

桂食药监械生产许20130004

检查日期

201962728

检查类型

许可   □延续    □许可事项变更  ■飞行检查  □其他          

产品类别

无菌医疗器械   □植入性医疗器械    □体外诊断试剂

定制式义齿     □其他医疗器械

涉及检查的品种和型号/规格

品种:定制式固定义齿,

型号:①非贵金属为主体材料:金属铸造桥、金属铸造冠、贴面、嵌体、桩核;②非贵金属为主体材料:金属铸造烤瓷桥、金属铸造烤瓷冠、贴面、嵌体、桩核;③切削全瓷桥、切削全瓷冠、贴面、嵌体、桩核。

品种:定制式活动义齿,

型号:①弯制支架可摘局部义齿;②铸造支架可摘局部义齿。

检查依据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定制式义齿

其他

企业主要现场配合人员

姓名

职务/职称

所在部门

段光林

管理者代表

蒲桂林

质量管理人

技术部

李西西

质检员

质检

李付林

组长

车金组

本表中所列出缺陷和问题,只是本次现场检查的发现,不代表企业缺陷和问题全部。针对本次检查所发现的缺陷,企业应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分析研判原因,评估安全风险,采取必要措施管控风险。

检查情况(包括现场状况、存在问题等):依据的条款,缺陷和问题描述

1、规范第十条:企业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开展不够完善,如:现场无法提供质检部王*对口腔修复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记录(指导原则1.7.2);

2、规范第二十五条:企业没有按制定的《文件控制程序》(编号:qp01)内容对修订文件进行评审和批准,如:2017114日修订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控制程序》(编号:qp07)(指导原则4.2.3

3、规范第二十七条:企业建立的部分记录有涂改情况,但更改记录的地方没有签注姓名和日期,如:20195月《烤箱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表》(指导原则4.4.4);

4、规范第四十九条:企业扫描、设计软件dentaldb未有验证和确认记录。(指导原则

7.51);

5规范第五十六条:《质量控制程序文件》中未有对检验人员资质做出要求。(指导原则8.1.1);

6、规范第六十六条:企业没有按制定的《产品销售与售后服务控制程序》(编号:qp-07)内容对顾客反馈信息进行跟踪和分析;(指导原则9.5.1

7、规范第七十七条:企业没有按制定的《内部审核控制程序》(编号:qp-14)内容实施记录,如:缺失2018年度内审记录。(指导原则11.7.1

处理措施

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号)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责令该企业于2019810日以前整改完成,并报自治区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进行复查。

发布日期

2019711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