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如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江苏省太仓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就查处了一起药店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据了解,江苏安心堂药房有限公司苏州第九十九分店于2018年11月23日取得营业执照。2019年3月4日,该店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零售,胡某为企业负责人且为该店注册执业药师。
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城厢分局于今年4月18日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执业药师胡某不在岗且违规销售处方药,遂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对该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通过查胡某的报考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城厢分局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发函协助调查。5月29日,城厢分局收到函复证明,胡某于2016年6月入职普霖贝利生物医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2017年6月读博后办理退职手续,但仍参与公司项目,且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及公积金,今年前4个月胡某在该公司有正常考勤记录。
6月3日,城厢分局联合市局药械科再次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胡某仍然不在岗且违规销售处方药。随后,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对江苏安心堂药房有公司总经理殷某、负责人胡某和普霖贝利生物医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人事经理谢某进行询问,均证实胡某读博期间主要在普霖贝利生物医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工作,很少参与药房的日常工作,药店递交的申报资料中,胡某本人简历与实际情况不符,劳动合同中所填的胡某身份证号码也与实际不符。
针对该药店执业药师胡某涉嫌“挂证”行为,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已向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行政审批局请示对该店进行后续处理。
□潘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