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6月21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3期)》。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9大类食品158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合格157批次,不合格1批次。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莆田市秀屿区升乐购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3月3日),腐霉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食用农产品) | ||||||||||||||||
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SC19350000371200832 | 1 | / | / | 莆田市秀屿区升乐购超市 |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上塘村民心街32号 | 韭菜 | / | / | 2019/3/3 | 腐霉利mg/kg|0.771|≤0.2 | 食用农产品 | 第23期 |
| 福建/省抽 |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 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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