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监控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监管效能,按照《监控化学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办法》规定,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随机抽取了4名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并从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及使用企业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了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检查组于2019年6月4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6月19日-2019年6月26日。反馈电话:010-68205582、68205583。
关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检查结果
被检查企业 | 名称 |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地址 | 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光辉工业园区 | ||
检查日期 | 2019年6月4日 | ||
检查人员 | 田晓慧、赵亦农、马力利、赵亚茹 | ||
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及使用概况 | 该公司年产主要产品为液化天然气、甲醇、煤焦油等,其中甲醇、天然气(甲烷)为第四类监控化学品。 | ||
存在问题 | 履约基础管理工作方面 | 有健全的履约机构,接受视察预案需进一步完善,工艺操作规程完善,原始记录完整,车间数目等部分申报信息需要更正。 | |
核查资料准备工作方面 | 有中英文视察前情况介绍,生产原始记录、出入库台账、销售记录齐全。 | ||
贯彻《条例》情况方面 | 未发现违反《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情况 | ||
整改意见 | 1、完善接受国际视察预案。 2、更正部分数据申报信息。 | ||
整改时限 | 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