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14日,原湖南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对湖南花信云日用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
企业名称 | 湖南花信云日用品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李莎 |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湘妆20170006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100MA4L5J176P | |
企业负责人 | 李莎 | 质量负责人 | 张长征 | |
生产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谐园路1号 | |||
许可范围 | 一般液态单元(护肤水类、护发清洁类#)#表示具备儿童用产品生产条件;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注:#表示具备儿童及眼部用产品生产条件。 | |||
检查日期 | 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5月31日 | |||
事由 | 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实施细则、《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等 |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
1、成品质量标准未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和化妆品执行标准制订有害物质限量的检验要求,部分产品未按要求检验或委托检验有害物质限量。 2、部分产品生产工艺规程中生产工艺描述简单,未规定配方、称量等关键操作的要求,实际生产与规程中的生产工艺不符;中药提取液的制备未制定工艺规程,中药提取液的制备记录未记录投料产品名称或代号,不具有效追溯性,醇沉后的回收乙醇未记录批号;醇沉设备为普通日用塑料材质桶。 3、纯化水系统无相关运行数据记录和维修养护、清洁消毒记录,2017年至今未对纯化水质量进行监测。 4、清洁区车间内洗手设施为手接触式;洁净服清洗未制订规程,未记录和标识清洗时间和使用期限。 5、仓库保管员未经培训上岗,对仓库保管制度和基本知识不熟悉;操作人员不熟悉洁净空调和制水系统的维修保养操作。 6、培养基配制无操作规程,金色葡萄球菌检测未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进行。 7、所查物料未能提供供货方发票或发货单,95%食用乙醇未作供应商资质审核和建立供应商档案,未留存有效检验报告书。 8、纯化水系统、洁净空调系统只记录开机情况,无相关运行数据记录和维修养护、清洁消毒记录;洁净空调系统机组安装于车间顶棚夹层中,不方便日常管理和维护;VD-650型桌上垂直送风洁净工作台无维修养护记录。 9、95%乙醇存放于生产区域楼梯杂物间,无通风设施。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10、使用公司自制标签贮存的原料,未留存原生产厂家标签作为对照,自制标签未标明贮存要求;原料仓库部分液体原料内放置有取料用的日用型塑料勺。 11、2018年物料和产品台账未按要求留存;物料仓库货位卡建卡的时间与台账建账时间不一致;货位卡和台账未记录购进单位和使用产品及批次,并不规范涂改;个别产品应有库存总数记录与实际库存不一致;不合格包装盒未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回收乙醇与95%食用乙醇的出入库记录未分开记录。 12、部分成品留样在留样时间内留样量未能满足检验量的需求。 | ||||
处理措施 | ||||
该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中生产许可条件的要求,由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改正,改正完成后将改正情况报送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时间 | 2019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