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宁波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的行政处决(甬奉市监处〔2019〕148号),宁波市奉化区人可超市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0.96元;没收超过保质期“金 锣”熏煮香肠51根;罚款10000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06-03。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 |
违法企业名称或 | 宁波市奉化区人可超市 |
行政处决文号 | 甬奉市监处〔2019〕14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内容 | 一、没收违法所得0.96元; 二、没收超过保质期“金 锣”熏煮香肠51根; 三、罚款10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 | 2019-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