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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抽检9类食品206批次样品 不合格4批次

2019-06-10 15:10: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6月6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9期)。据通告,该局近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9类食品20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二氧化硫残留量指标。

不合格样品信息:

贵州月圆和天下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筒筒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凯里市奋发粮油副食店销售的干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义龙新区润都生活超市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贵安新区吴记干货店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遵义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贵安新区等市(州、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小知识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最大限量为0.2g/kg。造成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之后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
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1

/

/

贵州月圆和天下购物有限公司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深圳路美佳乐购物广场2110

筒筒笋

/

/

2019-2-19

二氧化硫残留量║6.40g/kg║≤0.2g/kg

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

2

/

/

凯里市奋发粮油副食店

凯里市市府巷C6号门面

干黄花菜

/

/

2019-1-20

二氧化硫残留量║0.49g/kg║≤0.2g/kg

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

3

/

/

义龙新区润都生活超市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顶效镇迎宾东路91

黄花菜

/

/

2019-2-27

二氧化硫残留量║0.28g/kg║≤0.2g/kg

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

4

/

/

贵安新区吴记干货店

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贵州医科大学二期10-11栋二楼市场8225

黄花菜

散装称重

/

2019-3-7

二氧化硫残留量║7.48g/kg║≤0.2g/kg

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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