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菏泽宏卓大药房有限公司曹县一百一十七店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该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证书编号 | 撤证日期 |
1 | 菏泽宏卓大药房有限公司曹县一百一十七店 | 菏泽市曹县大集乡刘庙与孙庄交叉口路北 | SD17-CB-20150507 | 2019年5月27日 |
2 | 菏泽鑫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十六分店 | 菏泽市开发区华英路与丹阳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 SD17-CB-20190030 | 2019年5月27日 |
3 | 单县新一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泰来店 | 单县杨楼镇杨楼街幸福路南头B座1号 | SD17-CB-20150283 | 2019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