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对沈阳天乐保化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1项,一般缺陷6项。
针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企业限期整改,由属地监管部门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并将并企业整改情况报送省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对沈阳天乐保化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企业名称 | 沈阳天乐保化品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尹铉锡 |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辽妆20160042 | 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100691965396X | |
企业负责人 | 尹振宇 | 质量负责人 | 许郁峰 | |
生产地址 | 沈阳市苏家屯区瑰香街29号 | |||
检查单位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事由 | 生产企业飞行检查 |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其《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等有关规定 |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
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1项,一般缺陷6项,其中标注“*”为严重缺陷。 1.贝瑞雅参果澈颜洁面乳成品报告书(文件编号JLZY-02-42-2016)和检验原始记录(编号文件编号JLZY-02-46-2016),记录的生产日期书写不一致,反映出培训内容不全面(第7条)。 2.部分半成品,在桶装间放置时间过长,如贝瑞雅参果澈颜洁面乳等生产日期为2018年11月29日,未标有效期限(第18条)。 3.原料库和半成品库存放的部分产品标识不清晰(第20条)。 4.部分计量设备未按企业规定的周期检定计划执行(第56条*)。 5.灌装间生产用水管道标识不清晰(第58条)。 6.一个复配原料成分未按原料企业提供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逐项核对(第64条)。 7.桶装间未按要求分区,无待检区和合格品区(第67条)。 | ||||
处理措施 | ||||
针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企业限期整改,由属地监管部门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并将并企业整改情况报送省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 ||||
发布日期 | 2019年5月8日 | |||
备注 | 上述问题为本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不代表该公司存在的全部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