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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药监局通告1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2019-04-30 12:48: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4月29日,原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据通告,经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广州市比倩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为:广州市比倩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比倩染发焗油膏(葡萄紫),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BONYHAIR染发霜(自然黑)(2个批次)、BONYHAIR染发霜(红色),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浩鑫染发霜、浩鑫染发霜(灰色)、浩鑫染发霜(闷青色)、浩鑫染发霜(金铜色),广州丝露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草.养发精油染,广州汉典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典染发膏(酒红),广州市艾娜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苾美斯染发膏(自然黑色),广州嘉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嘉瀛染发膏(棕色),广州市花都区英涛化妆品厂生产的,广州市白云区莱丹精细化工厂生产的,广州市辉影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其中,经抽样单位按照《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进行结果告知,标示广州丝露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草.养发精油染、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浩鑫染发霜(灰色)(批号T6/11)、广州市花都区英涛化妆品厂生产的等批次产品,生产企业声称为假冒产品。

通告指出,上述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抽样单位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风险控制措施,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究其进货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将标示生产企业涉嫌违法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线索函告辖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1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序号

样品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地址

被采样

单位名称

被采样单位地址

包装规格

批号/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

生产地所在省份/进口国

标称批准文号/备案号

标称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

检验

机构

不合格项目

备注

1

比倩染发焗油膏(葡萄紫)

广州市比倩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草庄中路18-12之一

凯里市市医路润鑫美容美发日用品店

凯里市市医路金龙小区五栋14号门面

净含量:60ml×2

B-16E3011/2019/5/29

广东

国妆特字G20141096

GD·FDA(2001) 卫妆准字29-XK-2083

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1)该产品批件与标签标识不一致。2)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对苯二胺

 

2

BONYHAIR染发霜(自然黑)

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神山工业区振华北路83

凯里市坤妮美容美发用品店

凯里市营盘西路20

净含量:100ml

BN51800366/20210227

广东

国妆特字G20120587

粤妆20160718

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1)该产品批件与标签标识一致。

2)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甲苯-2,5-二胺、间氨基苯酚。

3)标签标识的保质期及限用日期与批件保质期不符。

 

3

BONYHAIR染发霜(红色)

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神山工业区振华北路83

凯里市坤妮美容美发用品店

凯里市营盘西路20

净含量:100ml

BN51701339/20200529

广东

国妆特字G20120591

粤妆20160718

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1)该产品批件与标签标识一致。

2)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甲苯-2,5-二胺。

3)标签标识的保质期与批件保质期不符。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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