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8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国家药品评价抽验不符合规定产品处置情况的公告。公告称,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9年第19号),涉及江西省江西国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肉苁蓉(生产批号:20171201);江西顺福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江西瑞林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的肉苁蓉(生产批号:150601);江西宜欣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江西鸿福医药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槟榔(生产批号:20170601);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槟榔(1712009);江西国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槟榔(生产批号:20171001),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符合规定,该局已责成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现将处置结果予以公告。
不符合规定产品处置情况表
序号 | 药品品名 |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 | 生产批号 | 药品规格 | 检品来源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检验机构名称 | 处理结果 | |
1 | 肉苁蓉 | 江西国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20171201 | / | 宜都明瑞医药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 生产单位 | 1、没收销售违法所得1428元 2、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2856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4284元 |
2 | 肉苁蓉 | 江西顺福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50601 | / | 江西瑞林医药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 生产单位 | 1、没收违法所得1640.93元 2、货值二倍罚款3281.86元 合计罚没款4922.79元 |
经营单位 | 货值二倍罚款270元 | ||||||||||
3 | 槟榔 | 江西宜欣制药有限公司 | 20170601 | / | 江西鸿福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检查](黄曲霉毒素) |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生产单位 | 1、没收违法所得845元 2、处行政罚款845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1690元 |
经营单位 | 1、没收违法所得552元 2、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罚款1204.36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1756.36元 | ||||||||||
4 | 槟榔 | 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712009 | / | 郑州瑞龙国药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检查](黄曲霉毒素) |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生产单位 | 1、没收销售违法所得2029.48元 2、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4058.98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6088.44元 |
5 | 槟榔 | 江西国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20171001 | / | 宜都明瑞医药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检查](黄曲霉毒素) |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生产单位 | 1、没收销售违法所得1040元 2、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208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31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