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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规执行政府的采购政策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被罚

2019-03-20 09:19:10 信网

信网3月19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在委托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语言训练中心采购项目因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被财政局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2019年2月11日,财政局对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警告。

信网了解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委托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语言训练中心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一期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教师控制端、学生控制端、学生备用平台未进行规定并明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未在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上述行为构成了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行为,针对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9年2月11日,财政局对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警告。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处罚方式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1年,前身是青岛教育学院,2002年4月与原青岛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该校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钱塘江路369号,设有7个二级学院,设有40个高职招生专业及方向。

为核实该案,信网联系到了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该项目的后勤部相关人员证实确有该案,但是同时表示,他们对该事具体情况并不清楚,也拒绝进行核实或者汇报。

信网记者 张孝鹏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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