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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哈尔滨市南岗区喜多饭拌饭店被罚

2019-03-14 11:33: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3月11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19年1月份食品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036)显示,哈尔滨市南岗区喜多饭拌饭店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原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处罚:警告;没收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处罚类别

处罚结果

备注

2018036

哈尔滨市南岗区喜多饭拌饭店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哈尔滨市南岗区喜多饭拌饭店

92230103MA1B2TKX68

金勇哲

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动履行
2018/9/18

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9/17

食品

1.警告;
2.
没收不合格产品;
3.
没收违法所得;
4.
罚款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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