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1月24日,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18年第四季度消防产品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不合格10批次。
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四季度对成都市金牛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温江区、双流区、青白江区、邛崃市、新津县、蒲江县、大邑县等区域内销售的消防产品(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应急灯具、消防水枪、洒水喷头)进行了质量抽检。本次抽检委托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检。
本次抽检分别对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外观及标志、操作结构检查、20℃喷射性能、灭火剂充装量、阀杆升降性能、开启力、灭火器有效成分含量、筒体水压试验、对筒体爆破试验、灭火剂主要组分含量,室内消火栓的外观质量、手轮外观、阀杆升降性能、密封性能、水压强度、开启高度、标志,消防水带的外观质量、长度、单位长度质量、水压试验、爆破试验、延伸率、膨胀率、扭转方向、可弯曲性、标志,消防应急灯具的基本功能试验、充放电试验、重复转换试验、电压波动试验、转换电压试验、绝缘电阻试验、接地电阻、耐压试验、标志,消防水枪的表面质量、抗跌落性能、密封性能、耐水压强度、标志、耐高温试验、耐低温试验,洒水喷头整体要求、外观及标志、水压密封性能、耐水压强度性能、态动作温度等进行了检验。
结果显示,本次抽检的消防器材中洒水喷头、消防水枪、室内消火栓全部合格。部分消防水带长度、爆破试验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部分消防应急灯具基本功能、接地电阻不符合国家标准;部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筒体爆破试验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
不合格样品标称生产企业为:泰州瑞泰橡塑水带有限公司、潍坊华宝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江门市荷塘科特电器厂、江门市江海区嘉雄照明有限公司、蓬江区科泓照明电器厂、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安特利电器制造厂、焦作电力集团消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泰州市三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扬州市邮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江门市汇大新电子有限公司。
成都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