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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公布3家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

2019-01-25 23:30: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抚州市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公告(2019年第1号)》,公布对黎川县康佳大药房等药品零售企业的GSP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和监督整改。

 

企业名称

发现存在的不符合GSP主要问题 

检查日期

处理意见

措 施

黎川县康佳大药房

1、该药店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进行验收;

2、该药店质量管理人员无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记录;

3、该药店2018培训档案记录不全;个别员工对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对其相关法规和专业知识不够熟悉;

4、该药店设置的类别标签字迹不清、放置不准确;

5、该药店未对电子记录数据进行定期备份;拆零销售包装袋上未注明有效期、药品名称;

6、该药店对销售的处方药品未按照有关规定对处方审校、核对并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2019.1.16

当地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金溪县开心人大药房商贸城店

1、该药店质量负责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已过有效期;

2、该药店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进行验收;

3、该药店养护人员未定期汇总、分析养护记录;

4、该药店对拆零销售的人员无专门的培训记录。

5、该药店未对电子记录数据进行定期备份;

6、该药店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

2019.1.18

当地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抚州市临川区惠心大药房  

1、该药店质量管理部门未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 

2、该药店质量管理人员无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记录; 

3、该药店采购个别药品时,未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4、该药店验收人员未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营业员对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对其相关法规专业知识不够熟悉;

5、该药店2018年未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进行年度健康检查及建立健康档案;

6、该药店2018年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且未建立2018培训档案; 

2019.1.21

当地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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