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月18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
企业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激至精细化工厂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韦永安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1455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11567947406L |
企业负责人 | 韦永安 | 质量负责人 | 程伟强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亭村秀盛路38号 | ||
检查日期 | 2019年1月7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检查单位 |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
一、检验员杨某妍对有效物、pH、微生物等项目不熟悉。 二、企业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未能有效运行;企业未提供橄榄精华红酒多酚柔顺洗发露(批号AC005021)、无硅植萃滋养护发乳(A1218231)、炭粒子染烫活力水疗素(批号ABI00722)等产品的相关生产记录;缺少检验所需的密度瓶,分析天平、冰箱等仪器不能满足检验需要;企业未提供原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放行记录;未提供不合格区不合格品的相关处理记录;成品仓合格区存放的橄榄红酒多酚柔顺发膜、橙花滋润氨基酸沐浴露等产品未标注批号信息;销售记录未记录产品批号信息,不能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三、企业在化妆品生产车间生产洗衣液等非化妆品产品,生产设施和场地与生产工艺不相适应;未按产品工艺环境控制需求制定车间环境监控计划。 四、企业擅自将染烫车间称量、乳化等必备设备移除,不具备符合生产要求的生产设备;未提供部分生产设备上压力表的检定报告;未按工艺用水标准进行水质检验,部分日期的水质检验超出规定的标准,未查找原因;未提供水处理设备的运行记录;未明确取样点及取样频率。 五、企业未提供物料的合规性评价清单。 六、企业未提供产品的工艺规程文件。 | |||
处理措施 | |||
广州市白云区激至精细化工厂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已全面停止生产,由企业所在地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调查处理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企业在进行整改并经市局组织确认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条件前,不得生产销售化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