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18年四季度绍兴市电动自行车产品市级发现问题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原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了越城区、上虞区和新昌县等3个地区3家企业的3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合格0批次。
2018年4季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 | |||||||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生产企业名称 | 监督抽查时间 | 检验结论 | 不合格项目 |
1 | 电动自行车 | TDR 01Z | 2018年10月20日 | 新昌县超燕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 | 2018年4季度 |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整车重量等 |
2 | 电动自行车 | TDR-032 | 2017年10月 | 绍兴捷霸车业有限公司 | 2018年4季度 |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整车重量等 |
3 | 电动自行车 | TDT01Z | 2018年11月12日 | 绍兴市上虞凰中凰车业有限公司 | 2018年4季度 |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整车重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