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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42个批次内衣类商品抽检不合格

2019-01-04 18:42: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月4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一阶段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纺织服装类商品抽检结果。

其中,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工商局)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内衣类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工作范围涉及苏州、淮安、扬州、泰州和苏州园区、常州、南通、江阴、无锡、盐城、沭阳、泰兴12个城市。涉及标称商标缪斯的诱惑、安莉芳、浪莎等96个品牌,共计抽查160批次,经检验,合格118批次,合格率为74%。

本次抽检,共42个批次不合格。下面逐项分析如下:

1、使用说明。经检验,共有31个批次的商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使用说明是产品的组成部分,上面的内容应如实的介绍产品,提供的产品信息是为了帮助用户能够正确的使用和维护产品。2017年7号国家标准公告发布,原强制性标准GB 5296.4-2012正式变更为推荐性标准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其内容保持不变,要求:产品上应标有制造者信息、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纤维成分及含量、洗涤护理、执行的产品标准等等内容,标注的内容应简明、准确、科学、通俗易懂,还应提供可永久附着在产品上的耐久性标签。经检验,本次我中心参加的南京市内衣产品质量抽查检验活动中,共有11个批次的商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不合格问题体现在以下方面:(1)使用说明上未标注产品名称,(2)产品号型(规格)标注错误, (3)使用说明和耐久性标签的维护/洗涤方法不一致或维护/洗涤方法标注错误, (4)纤维成分及含量标注错误等。缺失或标注错误这些重要的信息后,会误导消费者不能正确使用和维护产品,错误的维护/洗涤方法会对产品造成严重的损害,进而影响产品的再次使用,严重时会造成对人体安全健康的不良影响。

2、禁用偶氮染料。经检验,此次抽查的内衣类商品均符合标准。主要检查一定条件下还原裂解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这些芳香胺已被证实或被怀疑对人体具有致癌性。该项目是纺织类产品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如果检出量超过20mg/kg的限量,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经检测,此次抽查商品有1个批次不符合标准。

3、甲醛。经检验,此次抽查的内衣类商品均符合标准。按GB 18401-2010标准,内衣类商品应符合GB 18401-2010 B类(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甲醛的含量不超过75mg/kg的要求,经检测,此次抽查商品均符合标准。

4、pH值。经检验,此次抽查的内衣类商品均符合标准。主要检查经整理后残留在纺织品上的酸、碱物质的多少。pH偏高或偏低,不仅对纺织品本身的使用性能有影响,而且在纺织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对人体带来一定的危害。pH值是衡量服装酸碱程度的指标。人体皮肤呈弱酸性,为防止病菌的侵入,服装的pH值在微酸性和中性之间有利于保护人体皮肤健康。pH值超出标准范围,过高过低都会破坏人体皮肤表面的平衡,易导致过敏性皮炎等疾病。经检测,此次抽查商品均符合标准。

5、纤维成分和含量。经检验,共有22个批次的商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纤维成分和含量是纺织品的重要品质指标,体现着纺织品不同的使用价值和适用范围,因此纤维成分和含量是消费者选择纺织品的重点关注内容,错误标注可对消费者的消费选择产生误导。本次不合格的批次,主要问题在于:纤维成分和含量的实测值与使用说明上描述不符。例如:抽查编号为1805594的睡衣,吊牌成分为:65%棉35%聚酯纤维,而实测值为:100%再生纤维素纤维,再生纤维素纤维和棉的标注混淆,这是许多厂家存在的问题,推测是认知上的错误造成了标注错误。同时标注有涤纶纤维,而实际并没有含有。

6、色牢度。主要检查染色织物在使用或加工过程中,经受外部因素(挤压、摩擦、水洗、雨淋、汗浸、曝晒等)作用的褪色(沾色)程度,是纺织品的一项重要指标。色牢度太差的产品在穿着过程中,其中的染料脱落有可能通过皮肤上的汗液等吸收进入人体而对健康产生危害;另一方面,色牢度太差的产品,影响产品本身使用的美观,还会沾色在同时穿着或洗涤的其它衣物上,因此普遍受到消费者的关注。经检测,此次抽查商品有一个批次耐水色牢度不合格。

7、起毛起球。经检测,此次抽查商品的有2个批次起毛起球不合格。面料起毛起球的主要原因有:

(1)是由于组成纱线的各种纤维在外力作用下相互纠缠引起的。(2)面料在生产过程可以未进行烧毛等工艺减少织物表面的外露纤维。

(3)未进行抗静电处理,使用面料因摩擦而产生大量的静电,易吸附空气中的各种粉尘和纤维,增加织物起球的概率。

导致该商品抽查合格率较低的主要原因如下:

1、本次抽样主要针对内衣类商品,造成合格率不高的最大因素,主要是因为所选抽样场所的内衣销售价格大部分不高,而生产内衣的成本逐渐增加,使得企业净利润下滑。内衣厂商为了在生产过程中降低总成本,放松了对内衣加工成本的质量要求。

2、由于抽样时检验人员参与,在抽样过程中根据经验有针对性地选择样品。这种做法便于提高产品监测效率,发现较多不合格产品,但也导致本次抽查的产品的不合格率不完全代表所抽样地区商品的总体质量水平。

3、部分销售企业和个体经营业主对于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只做简单的入库和台账销售记录,缺少对来货检验与监督机制,给不合格产品的流通带来了便利。

消费警示

1、消费者在购买内衣类产品时,应选择有信誉的购物场所并留存购物凭证,以便出现质量问题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消费者选购应注意查看产品的标识,如成分、厂名厂址等,更应该关注标识中关于等级、纤维含量等重要指标。

3、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应近距离闻一下是否存在刺激性的气味。如果存在刺激性气味,则要提高警惕,该产品可能存在甲醛超标等质量问题。对新购买的产品应洗涤后再使用。

4、在购买过程中,若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该产品的检测证书,并且注意商家检测证书是否为权威检测机构提供,如若不是,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书,切不可盲目相信商家提供的所谓证明材料。

5、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如洗涤过程中掉色严重,或者在使用时褪色严重等,可以选择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及时到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以获得产品质量的有力证据,并进一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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