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8>>

佛山市抽检350批次食品样品 不合格2批次

2019-01-03 11:42: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月2日,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18年第63期 总第138期)。信息显示,2018年6-11月份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禅城区、高明区、三水区流通、生产、餐饮环节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重点品种食品安全评价性监测,共抽检了350批次食品,涉及畜禽肉及副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糕点、速冻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八类品种,经检验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0.6%。

本次抽检速冻食品27批次,27批次产品全部合格。抽检粮食加工品107批次,107批次产品全部合格。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9批次,39批次产品全部合格。抽检糕点11批次,11批次产品全部合格。抽检肉制品40批次,40批次产品全部合格。抽检饮料46批次,46批次产品全部合格。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10批次,10批次产品全部合格。抽检食用农产品70批次,2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具体不合格产品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陈金联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和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

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佛山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重点品种评价性监测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5.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