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2月29日,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34期)》。信息显示,近期,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29大类食品共338批次样品,不合格4批次。
本次抽检中,糕点1批次、蔬菜食品1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检验结果不合格;饼干2批次、餐饮食品2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批次、蛋制品19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豆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蜂产品2批次、糕点25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13批次、冷冻饮品10批次、粮食加工品73批次、肉制品37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品添加剂8批次、食糖2批次、食用农产品6批次、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速冻食品8批次、糖果制品16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批次、调味品18批次、饮料17批次,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及时移交给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认真落实整改,同时,有关查处情况由县(区)局按规定公开处罚信息。
不合格产品内在质量情况如下:
1、惠州市高峰思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枕蛋糕”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4×105 CFU/g、4.8×105 CFU/g、4.6×105 CFU/g、4.3×105 CFU/g、4.7×105 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5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 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2、博罗县长宁镇魏源食品厂生产的“罗汉笋尖”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31g/k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0.1g/k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惠东县巽寮新海里捞潮菜餐厅经营的“花甲”氯霉素检出值为3.3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不得检出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4、博罗县园洲镇园兴达百货购销部经营的“绿色情缘冰棍”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5×105 CFU/g、1.6×105 CFU/g、1.6×105 CFU/g、1.5×105 CFU/g、1.3×105 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5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2.5×104 CFU/g的要求;大肠菌群检出值为3.0×103 CFU/g、6.6×103 CFU/g、7.5×103 CFU/g、3.1×103 CFU/g、5.2×103 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2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 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产品不合格信息 | ||||||||||||||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 项目单位 | 检验机构名称 | 备注 |
1 | 惠州市高峰思味食品有限公司 | 惠州市惠城区陈江五一学湖洋村 | 惠州市高峰思味食品有限公司 | 惠州市惠城区陈江五一学湖洋村 | 香枕蛋糕 | 250克/包 | — | 2018.09.27 | 菌落总数 | 4.4×105 | n=5 | CFU/g | 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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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博罗县长宁镇魏源食品厂 | 博罗县长宁镇水边村石坳小组18号 | 博罗县长宁镇魏源食品厂 | 博罗县长宁镇水边村石坳小组18号 | 罗汉笋尖 | 1000克/袋 | / | 2018/9/12 | 二氧化硫残留量 | 0.31 | ≤0.1 | g/kg | 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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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 | 惠东县巽寮新海里捞潮菜餐厅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巽寮管委会海公园C栋1号商铺 | 花甲 | — | — | 2018年10月8日(购进日期) | 氯霉素 | 3.3 | 不得检出 | μg/kg | 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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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莞市唯佳食品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大汾社区大洲工业区 | 博罗县园洲镇园兴达百货购销部 | 博罗县园洲镇上南村 | 绿色情缘冰棍 | 65克/包 | 图型 | 2018.08.24 | 菌落总数 | 1.5×105 | n=5 | CFU/g | 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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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肠菌群 | 3.0×103 | n=5 | CFU/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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