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27日,黄冈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
湖北建杰商贸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5日,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的企业资质情况、进货查验管理、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8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一)洗手更衣处感应水龙头不能使用。不符合GB14881第5.1.5.4 条款关于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的要求。
(二)车间内使用的消毒剂未与半成品、成品分隔放置。不符合GB14881第8.3.6条款关于食品添加剂、清洁剂、消毒剂等均应采用适宜的容器妥善保存,且应明显标示、分类贮存的要求。
(三)车间无防鼠设施。不符合GB14881第6.4.2条款关于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检查。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二、生产过程控制
(一)无生产设备清洗记录。不符合GB 14881第8.2.1.3条款关于应确保实施清洁消毒制度,如实记录的要求。
(二)生产车间内有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不符合GB 14881第6.3.2.3条款关于不得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的要求。
三、产品检验
产品未经检验即出厂销售。不符合GB 14881第9.1条款关于应通过自行检验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检验,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要求。不符合GB 14881第9.2条款关于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检验仪器设备应按期检定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已将检查情况现场反馈给你公司,你公司未提出异议,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2月29日前要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