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27日,黄冈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
黄冈津甜饮品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6日,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等技术规范的规定,对你公司企业资质、生产环境条件、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8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你公司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一)厂区内生产车间地面有积水。不符合GB 14881中第 4.2.5.2 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的要求。 (二) 更衣洗手设施不完备,无感应水龙头、酒精消毒设备。不符合GB 14881中5.1.5.4 关于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的要求。(三)无车间内使用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的使用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第8.3.6食品添加剂、清洁剂、消毒剂等均应采用适宜的容器妥善保存,且应明显标示、分类贮存;领用时应准确计量、作好使用记录。(四)生产车间无防蝇、防虫设施、无定期检查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第6.4.2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检查。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沙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若发现有虫鼠害痕迹时,应追查来源,消除隐患。
二、生产过程控制
(一)生产车间与成品库大门敞开,有人流物流交叉污染。不符合GB 14881中第4.2.4.2清洁作业区和准清洁作业区与其他区域之间的门应能及时关闭。
(二)生产设备、设施无定期维护保养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第5.2.3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应建立设备保养和维修制度,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检修,及时记录。
(三)无消毒设施、工作人员未进行洗手消毒进入生产车间。不符合GB 14881中第6.3.2.2进入作业区域应规范穿着洁净的工作服,并按要求洗手、消毒;头发应藏于工作帽内或使用发网约束。
三、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成品库有批号为20181215的桶装水现场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明。不符合GB 14881中第9.1条款应通过自行检验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检验,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已将检查情况现场反馈给你公司,你公司未提出异议,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2月30日前要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