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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8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2018-12-28 14:02:00 市场监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2018年,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了复合膜袋等24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制品、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食品接触用金属制品共4类产品。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抽查概况。本次共抽查了2218家企业生产的2304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查产品批次数分布见下图。经检验,2116家企业生产的2202批次产品合格,产品合格率为95.6%;102家企业生产的10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4%。

 

抽查产品批次数分布图

(二)抽查产品种类。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抽查了1099家企业的1130批次产品,包括复合膜袋、非复合膜袋、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婴幼儿用塑料奶瓶、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塑料杯、塑料瓶盖、密胺塑料餐具、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塑料菜板10种产品;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制品抽查了565家企业的565批次产品,包括食品包装用纸和纸板材料、纸杯、食品接触用纸容器3种产品;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抽查了264家企业的274批次产品,包括玻璃酒瓶、玻璃食品瓶罐、与食品接触的玻璃器皿3种产品;食品接触用金属制品抽查了290家企业的335批次产品,包括不锈钢真空杯、不锈钢餐厨具、铝及铝合金不粘锅、压力锅、食品接触用金属盖、食品接触用金属罐、商用电蒸煮食品加工设备、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8种产品。

(三)本次抽查的主要特点。一是招标遴选入围检验机构,入围后通过“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随机确定承检机构,并进行随机匹配。二是全面实施抽检分离,抽样和检验分别由“双随机”确定的不同的技术机构承担。三是远程监控抽样全过程,提供可追溯性的证据。四是重点检验了可能影响到食品安全的理化指标项目。

(四)抽查发现的问题。本次抽查共发现10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问题包括: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18批次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总迁移量、溶剂残留量总量、热封强度、脱色试验、阻隔性能(氧气)、阻隔性能(水蒸气)、三聚氰胺迁移量、甲醛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等9个项目;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32批次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感官指标、渗漏性能、杯身挺度、荧光性物质、抗压强度、渗油性能、砷、轴向压溃力等8个项目;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6批次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抗冲击、内表面耐水性、口缘铅(Pb)迁移量、口缘镉(Cd)迁移量等4个项目;食品接触用金属制品46批次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涂层感官要求、总迁移量、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14个项目。

二、 抽查结果分析

(一)复合膜袋。抽查了24个省(区、市)148家企业的148批次产品。检出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7%。重点对感官指标、蒸发残渣(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溶剂残留量总量、苯类溶剂、甲苯二胺、微生物总数、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致病性球菌)、阻隔性能(氧气)、阻隔性能(水蒸气)、热封强度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溶剂残留量总量、热封强度、阻隔性能(氧气)。

(二)非复合膜袋。抽查了23个省(区、市)182家企业的182批次产品,检出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2%。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己内酰胺、氯乙烯、阻隔性能(氧气)、阻隔性能(水蒸气)、热封强度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脱色试验、阻隔性能(氧气)、阻隔性能(水蒸气)。

(三)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抽查了28个省(区、市)235家企业的235批次产品。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锑(以Sb计)、对苯二甲酸、乙二醇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婴幼儿用塑料奶瓶。抽查了5个省(市)38家企业的61批次产品。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五)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抽查了13个省(市)的34家企业的34批次产品。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游离酚(蒸馏水)、双酚A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六)塑料杯。抽查了8个省(市)的80家企业的84批次产品。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己内酰胺特定迁移量、氯乙烯特定迁移量、游离酚(蒸馏水)、锑(以Sb计)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七)塑料瓶盖。抽查了21个省的96家企业的96批次产品。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己内酰胺特定迁移量、氯乙烯特定迁移量、游离酚(蒸馏水)、锑(以Sb计)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八)密胺塑料餐具。抽查了18个省(区、市)的84家企业的84批次产品,检出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9.5%。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三聚氰胺迁移量、甲醛迁移量、耐干热性、耐低温性、耐湿热性、耐污染性、翘曲(地部)、跌落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脱色试验、三聚氰胺迁移量、甲醛迁移量。

(九)塑料一次性餐饮具。抽查了27个省(区、市)的182家企业的182批次产品,检出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1%。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锑(以Sb计)、氯乙烯、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霉菌计数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总迁移量。

(十)塑料菜板。抽查了6个省(市)的20家企业的24批次产品。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一)食品包装用纸和纸板材料。抽查了17个省(区、市)117家企业的117批次产品。检出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0.9%。重点对感官、铅、砷、甲醛、荧光性物质、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抗张指数(纵横平均)、抗张强度(纵/横向)、撕裂指数(纵向)、耐破指数、横向耐折度、纵向湿抗张强度、边渗透、挺度、热封强度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荧光性物质。

(十二)纸杯。抽查了24个省(区、市)202家企业的202批次产品。检出2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0.4%。重点对感官要求、铅、砷、甲醛、荧光性物质、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感官指标、渗漏性能、杯身挺度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感官指标、杯身挺度和渗漏性能。

(十三)食品接触用纸容器。抽查了23个省(区、市)的246家企业的246批次产品。检出1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4.1%。重点对感官要求、铅、砷、甲醛、荧光性物质、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漏水性、轴向压溃力、渗漏性能、耐温试验、抗压强度、端盖脱离力、跌落试验、快速泄露试验、耐温性能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荧光性物质、抗压强度、渗油性能、砷、轴向压溃力。

(十四)玻璃酒瓶。抽查了22省(区、市)的150家企业的152个批次产品。检出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0%。重点对抗冲击、耐内压力、抗热震性、内应力、内表面耐水性(内表面耐水侵蚀性)、垂直轴偏差、铅(Pb)迁移量、镉(Cd)迁移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抗冲击。

(十五)玻璃食品瓶罐。抽查了14个省(区)的44家企业的48批次产品。检出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4.2%。重点对抗热震性、内应力、内表面耐水性(内表面耐水侵蚀性)、铅(Pb)迁移量、镉(Cd)迁移量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均为内表面耐水性。

(十六)与食品接触的玻璃器皿。抽查了9个省(市)的70家企业的74批次产品。检出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4%。重点对抗热震性(耐热冲击温度)、内应力、98℃耐水性能(玻璃颗粒耐水性、耐水性能)、铅(Pb)迁移量、镉(Cd)迁移量、口缘铅(Pb)迁移量、口缘镉(Cd)迁移量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口缘铅(Pb)迁移量、口缘镉(Cd)迁移量。

(十七)不锈钢真空杯。抽查了6个省(市)的19家企业的22批次产品。重点对保温效能、耐冲击性、感官要求、砷、镉、镍、铬、铅、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八)不锈钢餐厨具。抽查了6个省的60家企业的90批次产品。重点对感官要求、砷、镉、铅、铬、镍、抗跌落、颈部疲劳强度、硬度、手部可接触部位、手柄疲劳强度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九)铝及铝合金不粘锅。抽查了3个省的20家企业的27批次产品。检出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7%。重点对手柄牢固性、手柄耐热性、涂层附着牢度、涂层耐热骤冷稳定性、涂层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涂层感官要求、总迁移量。

(二十)压力锅。抽查了3个省的24家企业的24批次产品。重点对合盖安全性、工作压力、密封性、安全压力、耐热压、开盖安全性、防堵安全性、耐内压力、泄压压力、破坏压力、手柄连接牢固性、与食品接触部位安全要求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十一)食品接触用金属盖。抽查了11个省(区、市)29家企业的32批次产品。重点对耐压强度、密封性、内涂膜完整性、涂膜质量、内涂膜固化、内涂膜耐蚀性、内壁涂膜质量(耐腐蚀性)、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十二)食品接触用金属罐。抽查了16个省(区、市)47家企业的49批次产品。重点对轴向承压力、耐压强度、内涂膜完整性、涂膜质量、内涂膜固化、内涂膜耐蚀性、密封性、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十三)商用电蒸煮食品加工设备。抽查了9个省(市)46家企业的46批次产品。检出1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41.3%。重点对产品的不锈钢理化指标-砷、不锈钢理化指标-镉、不锈钢理化指标-铅、不锈钢理化指标-镍、不锈钢理化指标-铬、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

(二十四)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抽查了6个省(市)45家企业的45批次产品。检出2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57.8%。重点对产品的不锈钢理化指标-砷、不锈钢理化指标-镉、不锈钢理化指标-铅、不锈钢理化指标-镍、不锈钢理化指标-铬、其他金属理化指标-砷、其他金属理化指标-镉、其他金属理化指标-铅、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特别是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不合格检出率较高的产品,如密胺餐具、纸杯、商用电蒸煮食品加工设备、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检查力度。

(三)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

1. 2018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 2018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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