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24日,洛阳市质监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 自然人姓名 | 主要 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 关名称和日期 |
1 | (汝)质监罚字〔2018〕第8号 | 汝阳县鑫辉涂料厂生产、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腻子粉 | 汝阳县鑫辉涂料厂 | 生产、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腻子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腻子粉; 2、没收违法生产的腻子粉15袋 ; 3、处罚款4500元; 4、并处没收违法所得500元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交指定银行账户 | 汝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