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4日,威海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生产环节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糕点、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蛋制品、饼干、水产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等13个类别的产品,共计173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23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豆制品19批次,糕点33批次,肉制品2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速冻食品12批次,调味品1批次,蛋制品1批次,饼干2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乳制品12批次,粮食加工品37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威海文笔峰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油,酸值检出值为2.2 mg/g,标准规定为≤1.0 mg/g,检验机构为威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本公告所列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相关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企业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