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2月13日,合肥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52期(省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该通告称,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省抽生产及流通环节食品监督抽检。
本次抽检6类食品133批次样品。其中调味品13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37批次,全部合格;饮料27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4批次,全部合格;饼干7批次,全部合格;糕点35批次,全部合格。
合肥市食药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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