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2月10日,驻马店市工商局官网发布《驻马店市工商局2019年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公开3家企业发布违法广告案例及对其处罚情况。
1、驻马店市四季花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其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其开发项目—美兰湖进行售楼宣传,同时通过印制的广告彩页在售楼部对外发放宣传;其内容有“爱在美兰湖浪漫七夕节”、“2000元抵20000元,火热认筹中!”等;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之规定。2017年9月,驻马店市工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罚款10000元。
2、泌阳县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电子显示屏和墙体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2017年8月,泌阳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犯罪房地产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5万元。
3、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发布的广告,含有“中国平安荣登《福布斯》全球2000强排行第十六,居全球多元化保险企业第一”,其广告中使用的数据五明确的出处,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至规定,2017年8月驻马店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