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6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报2018年第8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8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抽检食糖3批次,不合格1批次。
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广东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食糖不合格1批次:
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沙万达店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佳美乐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28日生产、规格为454克/袋的太港粗白砂糖,还原糖分检出值为0.19%,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0%)高出0.9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抽检的食糖主要包括白砂糖、赤砂糖等。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18440000596264339 | 1 | 广州市佳美乐食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岐岗路自编239号101房 | 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沙万达店 | 广州市南沙区双山大道3号负一层(JM) | 太港粗白砂糖 | 454克/袋 | / | 2018-07-28 | 还原糖分║0.19%║≤0.10% | 食糖 | 2018年第8期 | 2018.12.06 | 广东/总局国抽 | 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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