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违法处理医疗废物 莱西人民医院被处罚

2018-11-29 10:48:14 信网

信网11月28日讯 我国对于医疗废物的处理管理严格,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日前,信网(0532-80889431)获悉,因为违规处理医疗废物,莱西人民医院卫计委处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计委对莱西人民医院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5000元。

信网了解到,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该条例第四十七条则规定,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等六种情形,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卫生计生委对莱西人民医院作出了警告并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

莱西人民医院官网显示,该院始建于1945年5月,医院地址位于莱西市烟台路69号,医院科室设有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呼吸科、消化内科、肛肠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胸外科、妇科、产科等。为了核实该案,信网联系到了莱西人民医院,但工作人员表示拒绝接受采访。信网全媒体记者 张孝鹏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