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0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2018年第二次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
其中,对天津普兰娜天然植物化妆品集团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天津普兰娜天然植物化妆品集团有限公司 |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检查要点 | |
本次检查共发现缺陷6条,其中严重缺陷项1条,一般缺陷项5条,具体描述如下严重缺陷项: 1、该企业建立了物料入库、验收制度,有相应制度,但管理存在不足,如天津上隆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物料名称为DM100,其生产厂商只标注为“进口”,无法溯源;(31条) 一般缺陷项: 1、仓储区内部分需阴凉保存的物料未按照物料的储存条件储存。(69条) 2、企业员工培训不到位,新上岗库管秦学锋对物料管理不熟悉。(7条) 3、物料库人员配备不合理,库管秦学锋同时担任物料验收、储存、保管、出库和养护。(3条) 4、企业制定了内审制度,但相关内审计划和内审检查表不完善。(33条) 5、文件发放收回记录不规范,如“微金葡萄滋养面贴”质量标准及检验规程执行日期是2017年10月1日,但文件收回日期是2017年10月9日,且无法提供文件销毁记录。(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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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