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1月16日,镇江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5期)》。通告指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公布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8年第29期),涉及镇江市恺源旅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朱方路超市商店和润州区苏客隆超市2家食品经营企业。
信息显示,在恺源旅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朱方路超市商店抽检的毛豆,不合格项目为灭蝇胺,购进日期(批号)为2018-05-03。润州区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6月4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恺源旅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朱方路超市商店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企业共购进1袋、4.98公斤问题农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润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恺源旅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朱方路超市商店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镇润市监罚字[2018]08006号。
在润州区苏客隆超市抽检的大花生米,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₁,购进日期(批号)为2018-05-03。润州区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6月1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润州区苏客隆超市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企业共购进18公斤问题农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润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润州区苏客隆超市罚没30035.28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镇润市监罚字[2018]08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