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8>>

陕西省食药监局抽检食品4批次不合格

2018-11-12 16:57: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2日,陕西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水产制品、酒类、蜂产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调味品、炒货及坚果制品、食糖、速冻食品等18类食品543批次样品,合格样品53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80批次,不合格4批次,糕点34批次,饮料5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5批次,蛋制品8批次,乳制品39批次,方便食品16批次,水产制品12批次,酒类23批次,蜂产品52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36批次,糖果制品11批次,肉制品7批次,粮食加工品7批次,调味品81批次,炒货及坚果制品27批次,食糖8批次,速冻食品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世纪大道第二购物广场销售的惠品乌鸡,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341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培氟沙星检出值为84.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沙拉沙星检出值为114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82×103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西安爱家超市有限公司韩森路店销售的乌鸡,氧氟沙星检出值为1.38×1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1.57×103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渭南仓程路分公司销售的鲜乌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850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368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西安爱家超市有限公司爱家购物广场阎良店销售的冷鲜乌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428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247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氧氟沙星检出值为64.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咸阳、西安、渭南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9年1月7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抽检合格-20181109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