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6日,万宁质监局官网发布万宁嘉德兴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万宁礼纪免烧砖厂生产不合格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蒸压灰砂砖一案。
质量技术监督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被处罚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万宁嘉德兴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万宁礼纪免烧砖厂 |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陈跃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万 )质监罚字〔 2018 〕6号 |
案由:万宁嘉德兴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万宁礼纪免烧砖厂生产不合格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蒸压灰砂砖一案 |
违法的主要事实:2018年5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刘文标、胡娟会同海南省产品质检所抽样人员伍运新、王世景来到万宁嘉德兴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万宁礼纪免烧砖厂进行省级监督抽查,对该厂2018年5月7日生产的规格型号为(600×240×100)mm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2018年5月10日生产规格型号为(230×115×45)mm的蒸压灰砂砖进行省级监督抽样,后送样品到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结果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由于“抗压强度”“抗冻性”不合格而被判定为严重不合格产品,蒸压灰砂砖由于“抗折强度”而被判为严重不合格产品。 |
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 2、处罚款人民币捌仟柒佰贰拾元(872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陆佰零捌元(608.00元)。 |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15日内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海南省万宁质量技术监督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