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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广告违法  绍兴市易家活动板房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

2018-11-05 14:06: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11月2日消息,绍兴市易家活动板房有限公司因涉嫌广告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

绍兴市易家活动板房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

2018年6月22日,当事人绍兴市易家活动板房有限公司涉嫌广告违法行为,因举报案发,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进行调查。

经查明,一、当事人主要经营活动板房,其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0575yijia.com)为自设网站,是由上虞青年软件有限公司制作,2009年开始运行,主要起展示作用;当事人称其未在第三方平台发布上述公司网站的首页链接,也未在其他互联网媒介发布上述公司网站的付费搜索链接。二、当事人公司网站在2015年经过一次改版,改版及维护等费用为11800元,其首页顶部“浙江最大的集成房屋运营商”字样、中部动态广告第3页中“中国最好的板房设计者”字样的宣传皆是2015年改版更新后开始使用。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于2018年6月22日被上虞区市场监管局查获,据当事人公司2014年、2015年活动板房的销售数据显示,其违法广告发布前后相同时间段内销售额未见明显增加。

另查明,对当事人询问调查时,登录当事人公司网站(网址为http://www.0575yijia.com)发现当事人已对网页内容做了修改:将首页顶部“浙江最大的集成房屋运营商”改成“浙江集成房屋运营商”,去掉了“最大的”;将中部动态广告第3页中“中国最好的板房设计者”改成“专业的板房设计者”。

当事人在其公司网站首页顶部标注“浙江最大的集成房屋运营商”、在中部动态广告第3页中标注“中国最好的板房设计者”的广告宣传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主动减轻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应当依法予以减轻处罚的情形,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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