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1月2日,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威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8年第54期)。信息显示,近期,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生产环节的14个类别的食品。其中,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不合格产品。
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 |||||||||||||
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产品主要包括:圣淳牌鸡油TQ301、压榨一级花生油。 | |||||||||||||
抽样单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备注 |
SCRSPN180008 | 1 | 乳山市天勤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乳山市徐家镇500-5号 | 乳山市天勤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乳山市徐家镇500-5号 | 圣淳牌鸡油TQ301 | 18千克/袋 | 2018年6月30日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2018年第54号 | 2018-11-2 | 市级监督抽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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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SPN180010 | 2 | 乳山市君达粮油有限公司 | 乳山市大孤山镇万户村 | 乳山市君达粮油有限公司 | 乳山市大孤山镇万户村 | 压榨一级花生油 | 1.8 L/桶 | 2018年6月24日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2018年第54号 | 2018-11-2 | 市级监督抽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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