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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市得心药品连锁有限公司利生药店(章丘辖区)GSP认证证书被撤销

2018-11-02 15:26: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1月1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通报第十八次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

据通报,10月份,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济南市第十八次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检查区域为章丘辖区、历城辖区)。本次共检查了19家药品经营企业,其中2家批发企业, 2家连锁总部、8家连锁门店,7家单体药店 ,具体情况如下:

一、章丘市得心药品连锁有限公司利生药店(章丘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人员管理、设施设备配置、药品陈列与储存等方面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撤销GSP认证证书。

二、济南益康诚信医药有限公司(章丘辖区)、烟台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章丘店(章丘辖区)、济南千方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十六分公司(历城辖区)在人员管理、计算机系统、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多项主要缺陷,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收回该企业的GSP认证证书,并在市局网站公布。

以上药品经营企业,由所在地区局对其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行为,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处理。

企业整改到位后报请市局复查,经复查合格,发还GSP认证证书;复查不合格的,撤销其GSP认证证书。

三、章丘医药神农大药店刁镇店(章丘辖区),章丘市益康诚信荣新药店(章丘辖区)2家药品经营企业,检查中企业无法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已移交当地局进行查处。

四、被撤销及收回GSP证书的企业,依照《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后有关问题的通知》(鲁食药监药市[2016]48号)规定,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被撤销、收回之日起,必须停止一切药品经营行为。对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依据《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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