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巢湖市庙岗市场所人民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因洗衣机质量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经所内调解员的协调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商家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了一台新洗衣机。
8月31日,消费者李先生(化名)在庙岗乡某家电商行花1700元买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但第一次使用就将家中的真空棉被洗坏,第二次使用又将衬衣和被套也洗坏了。联系厂家维修说是质量问题,可以更换新的。但事后商家因超过15天免费更换期,拒绝免费更换新洗衣机。李先生认为,是洗衣机的质量有问题,就应该给予更换新机处理。双方争执不下,李先生一气之下,就来到庙岗市场监管所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庙岗市场监管所调解员先后联系李先生、商家和洗衣机厂家了解情况,执法人员也同时进行了调查取证。在李先生提供了销售单据和保修凭证,商家提供了《营业执照》后,调解员向厂家和商家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举证倒置、消费者求偿权等内容,其中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七日后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因此该商家不能以超过15日免费更换期,免去赔偿的责任。最终,商家同意为李先生更换了新机。
此次消费纠纷的完美解决,得益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结合,扫清了群众的法律维权障碍,打通了消费维权的“最后一公里”。(张庆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