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24日,广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
企业名称 | 广州由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罗友军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1154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11749938236T |
企业负责人 | 罗友军 | 质量负责人 | 陈桓林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新市罗岗村第七经济社工业区 | ||
检查日期 | 2018年7月31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检查单位 |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
一、企业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陈某林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能力不足,对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供应商评估、不合格品的管理等项目审核能力不足;检验员罗某根不具备开展产品微生物检验、车间环境监控、生产用水检验等能力。 二、企业提供的悦颜美白面膜(喷码YUEYAN.19/2021.07.18)、名爽牛奶润亮面膜贴(喷码GAMS.07.19/2021.07.18)等产品批生产记录中未记录所用原料批号信息,不能完成有效追溯;企业一楼车间静置间存放的不合格物料美白泥膜(2015.4.13)、素颜霜(2016.3.18)等未专区存放并清晰标识,且未提供处理记录。 三、一楼生产车间未配备非手接触式洗手设施;企业未按环境监控计划对一、二楼清洁区及准清洁区进行监控。 四、企业现场未提供制作间乳化锅上压力表的校验证书;企业未按工艺用水检验标准制度对生产用水进行检验。 五、企业现场未提供物料合规性评价记录。 六、企业成品悦颜美白面膜(喷码YUEYAN.19/2021.07.18)、名爽牛奶润亮面膜贴(喷码GAMS.07.19/2021.07.18)未按批次划分规则对批号进行记录。 七、企业现场未提供所生产化妆品的销售记录台账。 | |||
处理措施 | |||
广州由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已全面停止生产,由企业所在地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调查处理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企业在进行整改并经市局组织确认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条件前,不得生产销售化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