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阜新市一市民反映,其在锦阜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锦州道路交通救援维修有限公司按载重收取4000元的拖车费用,认为收费过高,要求查处。
经查,货车辽J21709于锦阜高速公路96公里处发生故障,由锦州道路交通救援维修有限公司提供清障救援服务,双方签订了施救协议,约定收取拖车费1200元、现场维护时损坏设施赔偿1000元,代收外雇装备维修车辆费1800元,共计4000元。货车为重型厢式货车,核定载质量9.6吨,托运距离35公里。根据锦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锦州市道路清障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锦发改发[2017]38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应收拖车费1000元,实收1200元。锦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退还多收费用200元,并处以6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