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屯昌广青裕林木材加工厂生产销售不合格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案

2018-10-19 17:47: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8日,屯昌质监局官网发布屯昌广青裕林木材加工厂生产销售不合格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案。

被处罚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屯昌广青裕林木材加工厂

被处罚单位经营者姓名:严金忠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屯质监罚字〔2018〕5号

案由:屯昌广青裕林木材加工厂生产销售不合格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案

违法的主要事实:

2018年4月11日,屯昌质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规格型号1900×915×16mm)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检验,该批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涉案货值3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

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2.处以不合格产品货值50%计15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请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交指定银行账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海南省屯昌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