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9日,广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
企业名称 | 广州诺菲化妆品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张军喜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1221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11669958624J |
企业负责人 | 张军喜 | 质量负责人 | 杨华强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石马诺菲工业园1号 | ||
检查日期 | 2018年7月24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检查单位 |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
一、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能力不足;对成品的检验、物料的放行等项目的审核能力不足;现场未提供灌装员工符某华、熊某的健康证明。 二、检验员黄某丹对产品的企业标准和判定标准不熟悉;质量管理部门未按放行管理制度对成品进行放行;现场检查原料仓不合格原料RM131(生产日期:2017.5.24,保质期一年)、ID1884(生产日期:2017.6.14,保质期一年)未清晰标识,专区存放。 三、企业现场未提供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和确认的文件和记录;现场未提供车间压力表(NO:Y31128841、NO:YL11208814等)的校验证书。 四、企业现场未提供供应商评估记录;原料仓物料RC008、RH041等未标识供应商、批号等信息;企业静置间半成品玻尿酸补水保湿蚕丝面膜(批号:L17RF093)、黑头导出液(批号:L17RF090)等未标识检验状态;现场未提供金银花舒爽沐浴露(批号:L14RF412)、焕颜亮肤莹润蚕丝面膜(批号:L17RF064)等的生产指令单;现场未提供留样观察记录,留样产品未做留样标识,留样量不满足2倍检验用量。 五、现场检查灌装间正在灌装产品诺菲尚尼诗乌发育发液,现场未提供内包材清洁消毒验证记录。 六、企业现场未提供销售记录台账。 | |||
处理措施 | |||
广州诺菲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已全面停止生产,由企业所在地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调查处理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企业在进行整改并经市局组织确认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条件前,不得生产销售化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