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9日,广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
企业名称 | 广州市澳尚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周启熔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1210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11MA59BYBM73 |
企业负责人 | 莫剑文 | 质量负责人 | 李建波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大朗村夏茅路2号C栋2号 | ||
检查日期 | 2018年7月21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检查单位 |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
一、企业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检验员、仓管员等未能履行岗位职责;企业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能力不足,对物料放行、成品、半成品检验、车间环境监控、生产用水检验等项目的审核能力不足;企业现场未提供乳化工许某恒健康检查证明。 二、企业现场未提供留样产品原液优效清痘美肤霜(批号MFS20180702-2)、原液深层净颜岩肌水(批号TS20180717-3)等产品的批生产记录;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未行使对原液优效清痘美肤霜(批号MFS20180702-2)、原液深层净颜岩肌水(批号YTS20180717-3)等产品的放行职责;企业原料间不合格原料Ucefactant MES-D30(批号17060401)未清晰标识并专区存放。 三、企业生产车间内员工手部消毒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生产用胶鞋存放于缓冲间内;现场检查过程中企业有员工从外包间与灌装间之间传递口进出;企业现场未提供废水、废弃物等的处理记录。 四、企业建立有“车间环境监控计划”,规定每周进行一次车间微生物检验,现场仅提供2018年5月8号、16号车间环境监控记录;企业现场未提供车间压力表(-0.1~0MPa)、(-0.1~0.15MPa)等的校验证书。 五、企业对部分供应商等评估记录与实际不符;企业原料间存放的LAO-30、TAB-2等原料标识无供应商、批号等信息;企业原料间存放的丙二醇、灌装间存放的水光面膜洗面奶等未标识检验状态。 六、企业现场未提供内包材的消毒验证记录。 七、企业现场未提供产品的销售记录。 | |||
处理措施 | |||
广州市澳尚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已全面停止生产,由企业所在地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调查处理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企业在进行整改并经市局组织确认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条件前,不得生产销售化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