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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抽检食品8批次不合格

2018-10-17 16:48: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7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近期,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等4家食品检测机构,按照《天津市食品生产环节市级抽检监测工作方案》,抽检了食糖、糕点、豆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食品添加剂、速冻食品、冷冻饮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等13类23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 总体情况:

食糖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3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豆制品1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方便食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品添加剂2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速冻食品31批次;冷冻饮品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0批次;粮食加工品2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8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批次;蜂产品4批次,

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天津中康华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绵白糖”标签不合格(标签标示的净含量字符高度不足4mm,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二)天津市香尔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堡面包胚”标签不合格(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含量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计算错误。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天津市武清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天津市蓟县老伙计豆制品厂生产的“酱豆腐”标签不合格(配料表中消泡剂未标明通用名称。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四)天津市鹏顺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御鼎烤里脊肉”标签不合格(标签标示的食用葡萄糖、焦磷酸钠、D-异抗坏血酸钠等共十种配料与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原料不符;标签标示的产品标准为废止标准。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五)天津开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黑米紫薯粉”标签不合格(执行的产品标准已过期。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

(六)天津四达泽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精膏”标签不合格(标签中未标注“食品用香精”字样;配料中“核苷酸”不属于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质量规格标准和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中规定的名称;标签中未标注使用方法。不符合GB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七)天津弘兴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香精”标签不合格(标签中未标注“食品用香精”字样。不符合GB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八)天津市沁香园香精香料厂生产的“增香粉香精”标签不合格(标签中未标注“食品用香精”字样;生产日期为加贴形式;执行标准QB/T2640-2014不是有效国内标准。不符合GB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核查处置部门督促企业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采取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市场监管委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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