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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食药监局:2批次食品不合格

2018-10-17 16:29: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7日,东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近期,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4类食品共27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

饮料3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批次,蛋制品5批次,豆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12批次,糕点127批次,罐头1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47批次,食品添加剂3批次,食用油、批次、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速冻食品7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调味品2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东莞市润源纯净水厂生产的润源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1CFU/250ml、7CFU/250ml、 3CFU/250ml、<1CFU/250ml、<1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生产的大岭山泉,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多不可计/250ml、2CFU/250ml、<1CFU/250ml、5CFU/250ml、<1CFU/250ml ,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的生产者立即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相关的生产者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处理。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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